| “我献血 我光荣”——北京阳光丽人妇科医院义务献血活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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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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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关爱他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高尚行为,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面临我院周年庆典之际,为了积极响应区卫生局的号召,发扬奉献的精神,北京阳光丽人妇科医院组织院工作人员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成功参加了“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的义务献血活动。
此次义务献血活动吸引了我院众多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同时根据北京红十字的需求和报名者的身体情况、血型情况,共有6名院工作人员成了我院第一批义务献血者。
整个义务献血活动中,大家热情高涨,表现都十分踊跃。有多次献血经验的“老同志”林伟首当其冲,以身体力行的方式来缓减“新同志”的紧张情绪,起到了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随后是我院的几位女工作人员,她们都表现的非常勇敢,甚至没有一丝畏惧和紧张,积极配合,参与此次义务献血。
通过此次义务献血活动,充分体现了我院广大工作人员无私奉献、关爱他人的崇高精神境界。同时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也为阳光丽人即将到来的周年庆典增加了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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